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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拥建同志到玉林市法院调研执行工作

作者:中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3-11 17:27:51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到7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拥建一行分别到玉林市兴业县法院、玉州区法院调研法院执行工作,研究解决执行工作堵点难点,听取基层法院干警意见建议。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及兴业县法院、玉州区法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在兴业县法院,召开全市执行工作座谈会,刘拥建同志听取了玉林中院关于全市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参会人员就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开展和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刘拥建同志对玉林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执行能动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执行力量。二是要找准差距,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围绕新审判质效指标大力开展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抓好涉金融、涉中小企业、涉民生等案件的常态化专项执行,加强执破融合、终本出清,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发放,拓宽交叉执行方式,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三是要明确重点,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立审执全局把握,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改革创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要以人为本,以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执行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建设,不断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加强横向和纵向的学习交流,促进执行队伍整体战斗力提升,为执行工作现代化、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在玉州区法院,刘拥建同志一行实地查看了玉州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在调研座谈会上,刘拥建同志听取了玉州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对玉州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无纸化办公等工作给予肯定。

刘拥建强调,一是要坚持“源头管控”在法律框架内发挥司法能动性;二是要做好执破融合工作,转变观念,对符合破产重组的案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三是要提升执行质效,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完毕率;四是要抓好队伍建设,做好执行人才储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与业务培训。

下一步,玉林市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司法能动性,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