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优势,高效便捷为民解忧,获得了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暖心调解助亲兄弟再续手足情
“你们两个是亲兄弟,没有隔夜仇,有什么话可以好好说……”蓝伟华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
经了解,原、被告是同胞兄弟,2023年被告以还贷款为由前后向原告借款。2024年年初,原告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拒不还款且态度恶劣,原告一时气不过便将被告诉至法院。
为高效化解纠纷,避免伤害兄弟亲情,受理该案后,蓝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并约定调解时间。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蓝法官结合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番沟通协商,被告当庭向原告归还了借款,两兄弟消除了心中隔阂再次握手言和。该案圆满调解结案,既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又积极维护了兄弟情谊,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判后答疑为当事人履行“提速”
原告系一家生产头盔的工厂,被告系销售头盔的电商公司。在2023年2月至7月期间,被告多次在原告处采购头盔并赊欠部分货款。原告多次催讨货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
法庭审理认为,原告的陈述与其提交的证据相吻,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口头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约定将头盔交付给被告,被告应按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但被告至今仍拖欠原告货款未付,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对原告的诉求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和利息。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终点。为了能促进被告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蓝法官耐心地为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运用情法相融的技巧向当事人析理析法,既解开“法结”,又打开“心结”。最终被告与原告相约来到法庭,在蓝法官的指导下,双方签订还款协议,被告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有货款,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党建引领为美丽乡村添色
近日,新圩人民法庭党支部开展了以“弘扬雷锋精神 争做时代标杆”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以学雷锋精神聚奋进合力。
干警们化身“环保卫士”,到大容山脚下的河边开展垃圾清扫、捡拾工作,大家干劲十足,热情高涨,认真清理河道中的漂浮物、垃圾、杂草等,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原本脏乱的河道和岸边焕然一新。
此次河道垃圾清扫活动增强了干警们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凝聚力,也为建设美丽乡村、改善水环境贡献了一份微力量。新圩法庭的干警们用实际行动将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向社会传递展示司法文明形象。
2021年以来,新圩法庭受理案件2378件,审结案件2239件,结案率94.15%,一审服判息诉率93.21%,调撤率44.75%。下一步,新圩法庭将继续为矛盾纠纷“做减法”,为群众司法满意度“做乘法”,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助力绘就法治乡村“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