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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提示,陆川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作者:廖夏  发布时间:2024-06-04 09:13: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党海莉对一件已审结的离婚案件进行回访,并发出了该院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护航未成年成长。

该案中,陈女士与庞先生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两人矛盾越积越深,陈女士一纸诉状将庞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婚生女儿由陈女士抚养。经过法院判决陈女士与庞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儿由陈女士抚养。

在回访过程中,党海莉与陈女士亲切交流,详细了解了离婚后小孩抚养的相关情况及陈女士的思想动态,并针对判决离婚后庞先生是否干扰陈女士正常生活等问题,给予当事人心理疏导和合理建议,最后向其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让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该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放,彰显了陆川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对于普通的离婚案件不是一判了事,而是担当了更大的社会责任,尽心尽力关注青少年成长,让离异家庭的孩子感受社会的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陆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