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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玉林市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4-12-02 09:52:56 打印 字号: | |

为激励队伍、推动工作,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区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等18个集体、黎燕等3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玉林市北流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获评全区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陈榕秋、何铀2名同志获评全区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全区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

 

玉林市北流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全区法院办公室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陈榕秋(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铀   容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如此优秀

鼓掌!鼓掌!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