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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与法同行 “宪”在行动
作者:陈榕秋、陈晓蓓文,陈晓蓓、林小雨、冯兴图  发布时间:2024-12-05 09:59:31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主题为: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为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玉林市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普法宣传活动。

 

宪法宣誓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建军带领近年新任命的15名员额法官到玉林市人大主题公园宪法广场参加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宪”在宣传进社区

12月4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玉林市文化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发放了宪法宣传手册,内容涵盖宪法的作用、发展历程以及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让群众能够轻松了解宪法的重要性。

 

面对群众的咨询,干警们耐心倾听,认真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宪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此次宣传活动让宪法真正走进了群众的生活,增强了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宪”在宣传进校园

2024年12月4日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玉林市玉东新区第三初级中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课。

 

课堂上,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姚春艳法官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与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宪法》,并结合审判实际,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通过校园欺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热点案例为切入点,引导未成年人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为青少年拉起“青春警戒线”。

 

针对青少年群体模仿性强、易受环境影响、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的特点,姚春艳法官着重分析了不良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提醒同学们要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不良诱惑的侵蚀,遇到问题及时寻求家长、学校的帮助。

 

此次普法活动加强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玉州区人民法院

12月4日,玉州区法院组织干警到玉林市江南公园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北流市人民法院

12月4日上午,北流市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北流市乡贤公园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容县人民法院

容县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场“宪法伴我行,法治在我心”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容州一中的四十余名学生及家长代表走进法院,开启一场沉浸式司法体验之旅。

 

陆川县人民法院

12月4日,陆川县法院干警分别前往马坡镇初级中学北校区和陆川公安普法宣传示范街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博白县人民法院

12月4日,博白县法院举办“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宪法宣传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博白镇第一小学20多名学生代表走进“博白县红领巾校外实践基地”博白县法院附城法庭,“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的庄严与神圣。

 

兴业县人民法院

12月4日上午,兴业县法院举办“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宪法宣传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来自兴业县二中的5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共同开启一场“沉浸式”的法治之旅。

 

福绵区人民法院

12月4日,福绵区法院到福绵镇爱民路段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我们的宪法宣传活动

未完待续……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综合全市两级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