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国事”。而司法裁判不仅仅是个案的定分止争,更肩负着引领社会发展、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职责,其中,《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依法约束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的有力司法手段,是人民法院有效参与家庭教育治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花季少女频闯祸
近日,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小红多次参与违法事件,犯罪时未满十七周岁,在学校期间,常与社会不良青少年为伍,受不良思想的影响,明辨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同时,小红的父母忙于工作,对小红关心、教育、监管不到位。为了帮助小红尽快改过自新,重回正轨,容县法院结合本案实际,采取“用心庭前调查+用爱庭中感化+用法判后疏导”三步走方式对小红进行感化教育,对小红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庭前调查,用心架起心灵桥梁
在庭审开庭前,承办法官去到小红的家里和所在的社区,向小红的家长及所在社区调查小红家庭、生活、学习等情况,对小红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特征、犯罪成因、家庭教育、监护情况等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形成庭前调查报告,为更好结合犯罪情节、危害后果,采取针对性的帮教措施打下基础。法庭根据调查报告,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未成年关爱提示卡》,督促家长尽到做父母的义务,加强与小红沟通陪伴,关注小红的心理需求,更好帮助小红回归正途。
庭审感化,用情指引新生方向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从“亲情、道德、法律”的角度构建一个全面的感化教育体系,将“情理法”融合于案件审理中,开展法庭教育。
“老爸,我知道错了,对不起你们……”“小红,父母一直爱你,希望你改过自新!”一句真心忏悔,一句温暖鼓励,打开小红与家长的心结,化解产生已久的隔阂。
“家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港湾,希望你加强对小红的关心照顾......”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责令家长加强对小红的监管,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时刻关注小红的健康成长。
判后疏导,用法挽救迷途少女
为了帮助小红尽快改过自新,重回正轨,承办法官协调检察官、心理辅导员,积极开展司法帮教活动。
一张“圆桌”,面对面、一对一交流,拉进了法官、检察官、心理辅导员与小红、家长的距离。拉家常、讲故事的形式,则营造了温情、宽松的帮教氛围。法官、检察官、心理辅导员通过共同“听一个典型案例”、“学一个法律知识”、“讲一个守法故事”,侧重柔性疏导,引导小红从“我要学法懂法”到“我要守法用法”的转变,促使小红真诚悔过,重燃人生希望。针对教育缺失、沟通不畅、关心不足的问题,法庭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和家庭关爱指导,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让家长注重亲情感化,使小红重拾了家庭温暖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