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陆川县人民法院马坡法庭通过一场“无声”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二人均为聋哑人,双方于2013年8月份通过网络认识、恋爱,并于2021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有子女,之后因性格不合,双方时有矛盾纠纷,原告李某遂返回娘家生活,2024年11月,原告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陆川县法院判决离婚。
受理该案的唐夏宁法官,发现被告张某行动不便,为进一步查明案情,遂和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张某家中,与其当面沟通,经过了解,李某和张某平时用手语沟通,和其他人可以通过纸笔和手机打字沟通,现双方已分居一年多,且均同意离婚,鉴于双方争议不大,唐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处理该案,并于当天联系了李某,确定12月10日在张某家中开展调解。
调解当天,唐夏宁刻意放慢调解速度,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努力“听着”双方的诉说,并对其中隐藏的法律关系和知识点耐心讲解,书记员保持同步记录,对退还分割相关财产等关键点都通过书写的方式询问当事人是否记录准确,最大限度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在调解过程中,唐夏宁仔细观察双方的每一个表情和手语沟通情况,同时向家属详尽询问平时的生活状况与感情现状,最终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离婚后各自有能力妥善照顾自己。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聋哑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圆满解决。
调解无声,司法有情。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陆川县人民法院马坡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也彰显了马坡法庭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时的智慧与温情,让当事人在“无声”的世界里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