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枫”破浪 “小法庭”亦有“大作为”
——玉林市法院2024年人民法庭工作综述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身处基层,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玉林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2024年,玉林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集中打造专业、特色法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全方位做优司法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24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受理案件20409件,审结18171件,结案率89.03%,其中调解、撤诉6880件,调撤率37.86%。北流市法院新圩法庭、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获评为全区法院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北流市法院、玉州区法院玉林法庭获评全区法院“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一优化布局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法庭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标准。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在上级法院及玉林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玉林市法院的法庭建设均达到规范化法庭建设要求,法庭工作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更加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更加稳定了法庭干警队伍。2024年12月兴业县法院大平山法庭新址投入使用,极大改善辖区人民群众诉讼环境和法庭办案环境,营造更加公平、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是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成果显著。大力推进法庭诉讼服务站全覆盖,打造集诉讼引导、咨询、立案、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市法庭基本开通在线诉讼费交纳或退费通道,群众到银行交纳诉讼费已成为“过去式”。电子送达系统启用后,当事人接受法律文书速度快、成本低,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更加安全便捷。
福绵区法院福绵法庭建成了“福企”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站,运用“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邀请工商联、市场监管、人社、司法、工业园区等部门人员及律师、人民调解员进驻工作站组建诉前调解团队。2024年该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欠薪纠纷166件、涉企合同纠纷181件,司法确认166件,涉及金额2040余万元。
北流市法院新圩法庭创新性探索“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通过“立审执”一体化,推进法庭一站式便民中心建设,深受辖区群众好评。2024年新圩法庭新收案件1054件,诉讼保全281件,保全促成调解93件,执行到位335件,履行案件标的163万余元。
三是加强人民法庭的人才培养。坚持在选人用人上向法庭一线倾斜,把德才兼备,能力强、作风硬的法官选派到基层法庭担任领导职务。加大法庭业务学习投入,采取以老带新、业务培训等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补充和更新法官业务知识,增强法庭干警司法业务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北流市法院新圩法庭干警撰写的10余篇论文及案例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容县法院县底法庭原庭长覃日凤、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庭长郑聆获评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二“特色”供给满足多元需求
立足玉林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际,积极深化家事审判向人民法庭延伸,以玉州区法院玉林法庭“集中审理”和北流市法院附城法庭“相对集中审理”为代表的家事审判“玉林模式”在全区法院持续复制推广。近年来,在玉林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下,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专业园区法庭、融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和法治智慧的特色法庭三个品牌为重点,推动人民法庭以点带面打造改革成效更明显、品牌效应更突出、玉林特色更鲜明的“专业+特色”法庭品牌。
玉州区法院名山法庭设立涉金融案件巡回法庭,对金融案件进行统一管辖,依托智慧法院建设,采取无纸化办案,提升审判效率,获评为“全区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先进集体”。
容县法院县底法庭创建了党建品牌,传承“三乡模式”,打造“柚子”法庭,以融入群众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
三实质解纷推进“基层之治”
一是全面深化“枫桥式”法庭创建活动。大力推动“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落地见效,人民法官走进村屯、社区、网格,与当地党委政府及辖区派出所、综治中心、民政、妇联、村委等开展摸排走访、定期会商工作,构建“横向覆盖到村、纵向服务到人”的基层治理网络,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庭干警以驻村法官工作室为阵地,通过“庭审三进”将法治宣传教育、纠纷调处等司法服务辐射到老百姓门前屋后、田间地头,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更加真切、更加及时。
二是推动提升基层组织、群众自治能力。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和基层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用好“乡贤调解”等经验,坚持自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提升群众和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能力。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基层国家机关、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司法确认等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
三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人民法庭为阵地,大力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村屯、进网格,推动党政主导的乡镇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实体化。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高度关注辖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报送涉诉矛盾纠纷专项报告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多方合作完善社会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积极参与、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将蒲塘镇大文村作为“无讼示范村”创建点,通过打造一个片区中心的无诉村屯,辐射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陆川县法院乌石法庭及横山政府围绕打造“乡贤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的新模式。
博白县法院附城法庭创新打造“阳光少年”工程,联动“法庭+校园+基地+单位”四大核心,主动融入新“枫”景,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四厚植文化底蕴润民生
紧抓地方文化与法院文化的契合点,用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激励法官、宣传法治、影响民众,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延伸司法职能作用,弘扬法治文化,保障乡村振兴。北流市法院平政法庭充分利用“北伐虎将”李明瑞故乡的革命教育资源,弘扬革命传统,不断激活法庭文化。容县法院县底法庭创建党建品牌,建成楼梯党史文化墙、文化通道、党建品牌五室的“一梯一道五室”基层法庭党建示范性阵地,最大化凝聚全体党员干警共识,宣传老区革命精神。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创建“134”法庭党支部工作模式,打造“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庭党支部品牌,建成“一室(党员活动室)一屋(法院书屋)一廊(楹联文化长廊)楹联文化阵地,补足干警精神之钙、夯实信仰之基,以高素质队伍建设夯实审判工作质效。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玉林市法院将不负时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风貌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加强专业法庭打造与特色审判建设,努力让枫桥式“小法庭”发挥司法服务“大作为”,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将“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到实处。